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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BIS先进计算芯片及相关产品2023年10月新规初步解读
资讯来源:知网智法公众号,作者蔡开明、阮东辉
概要:当地时间2023年10月17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发布两份“临时最终规则”对BIS于2022年10月7日发布的“1007规则”进行修订,此次发布的临时最终规则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澄清1007规则与限制先进计算芯片以及包含此类芯片的计算机产品(AC/S IFR)、半导体制造设备(SME IFR)相关的部分;2)修订1007新规的出口限制措施,以使限制更加有效;3)修订现有的实体清单。
本次临时最终规则将于提交公众检查之日起30日内生效。根据BIS最新的媒体公开声明,该生效日期应为2023年11月16日。
以下为AC/S IFR规则速览:
修订ECCN 3A090
新增NAC许可例外
特定ECCN新增.z段积极识别先进计算芯片
澄清了“美国人”的范围以及与超级计算机和先进计算物项相关的最终用途管控
归类为ECCN 3A991.p和ECCN 4A994.l的物项有资格适用CCD许可例外
扩大地区稳定(RS)许可证要求范围并修订许可证审查政策
扩大先进计算FDPR目的地范围
扩大示范认证适用范围至可用于所有外国直接产品规则
新增红旗警告以协助企业履行合规义务
一、修订ECCN 3A090
(一)修订ECCN 3A090的控制参数,以确保用于AI训练用集成电路受到管制
此次AC/S IFR删除ECCN 3A090的原有的.a段(即a.1-a.4),并在其位置添加简化的控制段落ECCN 3A090.a和ECCN 3A090.b。BIS称该举措是为了确保不满足1007规则制定的ECCN 3A090技术参数,但仍可用于训练具有军事用途的先进人工智能的集成电路落入管制范围。具体修订如下:
(二)增加“非数据中心集成电路”注释,并将其排除在ECCN 3A090的管制范围之外
为更精确地管控上述集成电路,此次AC/S IFR规定满足ECCN 3A090注释2中所述的某些性能参数的集成电路不受ECCN 3A090管制。因此,这些集成电路不会触发ECCN 3A090项下的许可证要求。具体而言,BIS将下列集成电路排除在ECCN 3A090管控范围之外:
(1)不是为数据中心(datacenters)使用而设计或销售,且“总处理性能”小于4800。
(2)不是为数据中心使用而设计或销售的集成电路,但其“总处理性能”达到了4800或更高,可以适用NAC许可例外(关于NAC许可例外的规定请见下文)。
EAR与此次AC/S IFR并未就数据中心(datacenters)作出定义,但从BIS的公众意见征集问题中我们理解数据中心(datacenters)与超级计算机(Supercomputer)的定义存在部分重合。
BIS is particularly interested in whether the definition of “supercomputer” may result increasingly in commercial datacenters falling under the definition of “supercomputer” and the end-use control under § 744.23(a)(1).
根据BIS此次的监管内容我们推测,数据中心应广义解读为具有AI计算能力的数据平台,例如云计算平台、提供人工智能服务计算平台或者用于人工智能训练的计算平台等。
此外,还需要注意是,此处仅排除ECCN 3A090下的许可证要求,但这些集成电路可能触发其他 ECCN下的许可证要求。也就是不是为数据中心(datacenters)使用而设计或销售的芯片,虽然不会落入ECCN 3A090的管控内容,但如果落入其他ECCN的管控范围(例如3A001),仍需按照其他管控范围进行管控。
(三)修订技术注释
落入ECCN 3A090管制范围的芯片包括密集矩阵处理芯片和稀疏矩阵处理芯片。
对于密集矩阵处理芯片,此次AC/S IFR使用“总处理性能”作为技术指标;对于稀疏矩阵处理芯片,此次AC/S IFR使用“性能密度”作为技术指标。
此次AC/S IFR使用“总处理性能”(TPP,Total Processing Performance)取代了此前1007规则中的“TOPS”,并定义了可用于计算TPP值的清晰、客观的标准。
简化计算模型:
第一步,计算芯片单个处理单元的TPP,计算公式如下:
单个处理单元TPP= 2 × MacTOPS × 操作位长度。
第二步,计算芯片TPP,将芯片所有处理单元的TPP值进行累加,计算公式如下:
芯片TPP = TPP1 + TPP2 + ....+ TPPn(n是数字,其值等于芯片处理单元的数量)
注意,如果芯片设计用于乘积累加计算,具有实现不同TPP值的多个运算位长度,则应选取最高的TPP值来评估是否满足ECCN 3A090的技术参数。
性能密度计算公式:性能密度 = TPP ÷ 芯片面积
就ECCN 3A090的目的,芯片面积(applicable die area)以平方毫米为单位测量,包括使用非平面晶体管结构的工艺节点制造的逻辑芯片的所有芯片面积。
(四)扩大许可证要求范围
此次AC/S IFR将ECCN 3A090基于目的地的许可要求的范围扩大至属于D:1、 D:4或 D:5国家组国家/地区,但不属于A:5或A:6国家组国家/地区的目的地。
有关适用于本段所述目的地的许可审查政策的更详细说明,请见下文。
二、对于具有人工智能功能的消费级集成电路,增加经通知的先进计算(NAC)许可例外
(一)授权范围与适用要求
NAC许可例外授权出口、再出口和转让(国内)任何归类为ECCN 3A090、ECCN 4A090、ECCN 3A001.z、ECCN 4A003. z、ECCN 4A004.z、ECCN 4A005.z、ECCN 5A002.z、ECCN 5A004.z、ECCN 5A992.z、ECCN 5D002.z,或ECCN 5D992.z的物项(详见分析要点三)。但为数据中心(datacenters)的使用而设计或销售,且符合ECCN 3A090.a参数的物项除外。
在满足EAR § 740.8(b)规定的全部要求的前提下,NAC许可例外授权将上述物项出口、再出口到D:1或D:4国家组国家/地区或在D:1或D:4国家组国家/地区进行转让(国内),以及在澳门或D:5国家组中国家/地区内进行转让(国内)。
在满足EAR § 740.8(b)和(c)规定的全部要求的前提下,NAC许可例外还授权将上述物项出口或再出口到澳门或D:5国家组指定的目的地,或总部位于或最终母公司(ultimate parent headquartered)位于澳门或D:5国家组国家/地区的实体。
(1)书面采购订单
除非EAR § 740.8另有规定,出口或再出口均应根据书面采购订单进行。但国内(转让)不要求根据书面采购订单进行。
商业样品的出口或再出口不受书面采购订单要求的管制,但此类交易有义务遵守EAR § 740.8(a)(2)的要求。
(2)通知BIS
事先通知程序只适用于向澳门或 D:5国家组国家/地区出口或再出口。通知程序的目的是为BIS及其跨部门出口管制合作伙伴提供机会,以评估在此参数范围内的芯片构成的国家安全风险大小。
如属多次出口或再出口,出口商或再出口商只须在首次出口或再出口前通知BIS。
在澳门或D:5国家组国家/地区进行转让(国内)不需要履行本段规定的通知义务,BIS将在政策指引中提供有关通知程序的进一步资料。
(二)限制
NAC许可例外不得用于以下受限制的活动:
不得使用NAC许可例外豁免EAR § 744或EAR § 746下的许可要求。但EAR § 744.23(a)(3)下的许可证要求除外。
也就是说NAC许可例外仅适用于3A090参数以及其他符合3A090参数的芯片的专项出口管制限制,不适用于其他方面的出口管制限制(例如国家安全)。
不得使用NAC许可例外向EAR § 744.21(f)中定义的“军事最终用途”或EAR § 744.21(g)中定义的“军事最终用户”出口、再出口或转让(国内)上述指定物项。
BIS强调,NAC许可例外对“军事最终用途”或“军事最终用途”的限制适用于比EAR § 744.17和EAR § 744.21更广的国家范围。
(三)事先通知程序
须至少提前25日根据NAC许可例外向BIS提交完整申请。我们不需要在提交通知时提交BIS的商品分类决定,但这样做将有助于减少BIS对物项所涉技术性质相关的担忧。因为如果BIS此前进行了分类审查,意味着BIS熟悉该物项的性能特征。
如果提供的信息完整,BIS将在25个日历日内通知我们是否可以使用NAC许可例外。
注意,该情形下(即BIS告知可以使用NAC许可例外)并不能豁免我们在EAR其他规定下的许可证要求,例如通用禁令5下的被禁止的最终用途和最终用户的许可证要求。
三、9个ECCN新增.z段积极识别先进计算芯片
BIS已确定9个ECCN也具有满足或超过ECCN 3A090或ECCN 4A090性能参数的性能特征或功能,并在这9个ECCN的受管制物项清单部分中添加新的.z物项级别段落。具体而言修订分为以下4种类型:
(1)在ECCN3A001、ECCN 4A003、ECCN 4A004、ECCN 4A005、ECCN 5A002、ECCN 5A004、ECCN 5A992、ECCN 5D002和ECCN 5D992中增加.z物项级别段落。
(2)修订ECCN3A001、ECCN 4A003、ECCN 4A004、ECCN 4A005、ECCN 5A002、ECCN 5A004、ECCN 5A992、ECCN 5D002和ECCN 5D992的“相关管制(Related Controls)”段落,相互参照,协助分类。
(3)因增加.z段落而对EAR其他部分的规定作一致性修订。
(4)改变出口清关要求,以提高带有ECCN3A001.z、ECCN 4A003.z、ECCN 4A004.z、ECCN 4A005.z、ECCN 5A002.z、ECCN 5A004.z、ECCN 5A992.z、ECCN 5D002.z、ECCN 5D992.z、ECCN 3A090和ECCN 4A090物项的透明度。
四、扩大地区稳定(RS)许可证要求范围并修订许可证审查政策
此次AC/S IFR将RS从中国和澳门扩大到属于D:1、D:4和D:5国家组国家/地区(但不包括同时属于A:5或A:6国家组的国家/地区)。此举是为了封堵1007规则下通过从D:1、D:4和D:5国家组国家/地区(但不包括同时属于A:5或A:6国家组的国家/地区)转让管制物项到中国和澳门的漏洞。
对带某些有RS管制原因物项采用了额外的个案审查(case-by-case basis)的许可证审查政策,并对除澳门和D:5国家组国家/地区以外的最终目的地的许可证申请适用推定批准(a presumption of approval)的许可证审查政策,但运往总部位于或其最终母公司总部位于澳门或D:5国家组国家/地区的目的地除外。在该情况下,适用推定拒绝(a presumption of denial)的许可证审查政策。
此外,此次AC/S IFR删除了视同出口与视同再出口不适用EAR § 742.6下的许可证要求的规定。
五、澄清受EAR § 744.6(c)(2)管制的美国人的活动
此次AC/S IFR通过新增EAR § 744.6(c)(3)来明确受EAR § 744.6(c)(2)管制的美国人的活动。具体而言,EAR § 744.6(c)(3)规定以下美国人的活动受EAR § 744.6(c)(2)管制:
(1)授权虽不受EAR管制但被EAR § 744.6(c)(2)(i)至(iii)中描述的物项的运输、传输或转让(国内);
(2)从事运输、传输或转让(国内)虽不受EAR管制但被EAR § 744.6(c)(2)(i)至(iii)中描述的物项;或
(3)服务,包括维护、修理、大修或翻新虽不受EAR管制但被EAR § 744.6(c)(2)(i)至(iii)中描述的物项。
此次AC/S IFR对美国人增加了尽职调查要求,适当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开信息的审查、提供物项的能力、专有市场数据和最终用途声明。除自行进行尽职调查外,还可以美国人还可以向BIS提交咨询意见请求,以获得BIS的指导。
此次AC/S IFR修订还明确了根据EAR § 734排除标准而不受EAR管制的信息或软件,例如根据EAR § 734.7条已发布的和根据EAR § 734.8在基础研究过程中产生的技术或软件,不落入EAR § 744.6 (c)(2)的管制范围。
此外,此次AC/S IFR修订明确EAR § 744.6(c)(2)(i)至(iii)中的“美国人”不包括从事美国政府执法和情报活动的美国人。
六、EAR § 744.23新增两项额外的最终用途许可证要求
具体而言:
1.如果出口商、再出口商或转让人在出口、再出口或转让(国内)时知悉归类为ECCN 3A001.z、ECCN 3A090、ECCN 4A003.z、ECCN 4A004. z、ECCN 4A005. z、ECCN 4A090、ECCN 5A002.z、ECCN 5A004.z、ECCN 5A992.z、ECCN 5D002.z或ECCN 5D992.z的商品的最终目的地为总部位于或最终母公司总部位于澳门或D:5国家组国家/地区,触发EAR § 744.23(a)(3)(i)的许可证要求。
BIS称这一扩大的最终用途控制是为了确保1007规则和此次AC/S IFR的国家安全目标不会受到中国、澳门或其他国家组D:5实体在其他国家设立云或数据服务器,以允许这些总部令人担忧的公司继续以违背美国国家安全利益的方式训练他们的人工智能模型的影响。
本最终用途管制规定的许可证要求适用于A:5和A:6国家组国家/地区,以及D:1、D:4或D:5国家组中未指定的任何其他国家/地区。
这意味着此前中国公司通过在海外设立实体绕开1007规则继续训练人工智能模型的路径已经被封堵。
2.受EAR管制且归类在ECCN 3E001(for ECCN 3A090)的技术,且该等技术符合以下所有条件时,触发EAR § 744.23(a)(3)(ii)的许可证要求:
a)该技术是由总部或最终母公司位于澳门或D:5国家组国家/地区的实体开发。
b)该技术根据先进计算外国直接产品规则受EAR管制。
c)该技术从D:1、D:4、D:5国家组国家/地区(不包括A:5或A:6国家组国家/地区)再出口至全球任何目的地或在D:1、D:4、D:5国家组国家/地区(不包括A:5或A:6国家组国家/地区)进行转让(国内)。
d)该技术用于生产归类为ECCN 3A001.z、ECCN 3A090、ECCN 4A003.z、ECCN 4A004.z、ECCN 4A005.z、ECCN 4A090、ECCN 5A002.z、ECCN 5A004.z或ECCN 5A992.z的商品或软件。
这是一个全新的管制措施,此举标志着中国芯片企业通过在海外设立公司、并在海外流片的方式绕开1007规则继续研发先进计算芯片的路径已经被封堵。
七、修订CCD许可例外
此次AC/S IFR将归类为ECCN 3A991.p和ECCN 4A994.l的商品纳入CCD许可例外的适用范围。BIS认为落入ECCN 3A991.p和ECCN 4A994.l管制范围的物项与其他有资格适用许可例外 CCD的物项一致,同属于低敏感物项。
八、扩大先进计算外国直接产品规则最终目的地范围
此次AC/S IFR删除了此前先进计算外国直接产品规则最终目的地范围规定的“中国或澳门”,修订为“D:1、D:4或D:5国家组中指定的目的地(不包括 A:5或 A:6国家组中指定的目的地)。此外,当交易涉及总部或最终母公司位于澳门或D:5国家组国家/地区的实体时(例如其作为买方、中间收货人、最终收货人或最终用户),最终目的地范围将扩张到了全球范围。
九、新增红旗警告
1.客户的网站或其它市场营销资料于2022年10月7日前表明,该公司曾宣传或以其它方式表明其具有“开发”或“生产”“先进节点集成电路”的能力。
2.“客户”陈述所采购的物项不会用于“先进节点集成电路”的“开发”或“生产”,但是向该客户出口、再出口或转让(国内)的物项通常仅用于或主要用于“先进节点集成电路”的生产。
3.我们知道客户为位于澳门或D:5国家组国家/地区的公司“开发”或“生产”与“超级计算机”有关的产品。
4.我们知道该客户拟开发或生产受EAR § 744.23(a)(1)(i)或(a)(2)(i)管制的超级计算机或先进集成电路。
5.我们知道客户正在或寻求在生产先进制程芯片的设施,为总部位于澳门或D:5国家组国家/地区的公司生产一个集成电路、计算机、电子组件或部件,该产品将并入1)超过500亿个晶体管和2)高带宽内存(HBM)。如果目的地是澳门或国家组D:5中指定的目的地,并且无法排除所生产的物项不因先进计算外国直接产品规则而受EAR管制,那么这是一个需要解决的红旗警告,或者该直接产品的再出口或从国外出口根据EAR可能需要申请许可证。
十、临时通用许可证
此次AC/S IFR2为将供应链冲击降至最低,新增先进计算物项临时通用许可证(TGL)。具体而言:
1.TGL的产品范围,归类为ECCN 3A001.z、ECCN 3A090、ECCN 3D001、ECCN 3E001、ECCN 4A003.z、ECCN 4A004.z、ECCN 4A005.z、ECCN 4A090、ECCN 4D001、ECCN 4D090、ECCN 4E001、ECCN 5A002.z、ECCN 5A004.z、ECCN 5A992.z、ECCN 5D002.z、ECCN 5D992.z、ECCN 5E002或ECCN 5E992的物项。
2.TGL的最终用途范围。
a)上述产品范围内的物项可出口、再出口或转让(国内)至D:1、D:4或D:5国家组国家/地区(不包括A:5和A:6国家组国家/地区),以继续或从事集成、组装(安装)、检验、测试、质量保证,前提是接收方位于但其总部或其最终母公司不在澳门或D:5国家组国家/地区。
b)分销上述产品范围内的物项,以便在D:1、D:4或D:5国家组国家/地区(不包括A:5和A:6国家组国家/地区)以外的目的地由总部或其最终母公司不在澳门或D:5国家组国家/地区的实体最终使用。
3.国家组D:1、D:4或D:5中规定的实体(国家组A:5或A6中未规定),或其最终母公司总部不在澳门或国家组D:5中规定的目的地。
4.TGL的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十一、扩大示范认证的适用范围
此次AC/S IFR2将示范认证(model criteria)的适用范围扩大至所有外国直接产品规则。
此外,AC/S IFR2还澄清示范认证可以由供应链中的任何实体提供,也可以由出口者、再出口者或转让者提供。例如,示范认证可以由出口商、再出口商或转让方提供给供应链中的任何其他实体。同样,供应链下游的任何实体都可以向其上游出口商、再出口商或转让方请求示范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