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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董家口港海关查处一起出口管制物项挖泥机错误归类案件
据青岛海关2025年2月13日消息,当事人山东永胜疏浚机械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6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绞吸式挖泥船等2项货物,其中第1项货物申报出口绞吸式挖泥船1艘,申报商品编号8905100090,申报EXW总价592857美元,报关单号420320240000026871。经海关查验并归类认定,实际货物应归入商品编号8905100010。 以上行为有(1)出口货物报关单据;(2)海关进出境人工检查记录单、归类认定书;(3)查问笔录及相关情况说明等证据为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 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 (海关总署2023年第182号公告)第九条第二项之规定,2025年2月13日海关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0.15万元。
编辑注:绞吸式挖泥船8905100010,是中国两用物项管制清单出口中的第八类,船舶,管制编号8A901.b,技术特征是:
b. 具有以下任 一特性的绞吸式挖泥船:
1. “绞刀功率 ”大于等于500 kW;
2. “挖深 ”大于等于15 m;
3. “ 总装机功率 ” 大于等于2000kW;
具体清单可查询本平台【管制与制裁--中国两用物项管制清单上海国际经贸合规法律服务平台 (jmhg.s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