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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洋山海关查处一无证出口管制无人机案件

据上海海关2025年3月31日消息,当事人北京恒辉泓佳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委托上海懿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向海关申报出口一般贸易项下两项货物,其中第一项货物农业植保无人机1架,申报价格FOB人民币3000元,申报商品编号8806249090。经查,上述第一项货物实际为T50农业植保无人机,实际价格为FOB3000美元,应归入商品编号为8806249010,出口需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经计核,上述货物价值人民币21261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2025年3月26日,海关决定对当事人科处罚款人民币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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